400-882-1610

粤ICP备06095680号

新闻详情

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4554—1993) 修订稿,所有排气筒臭气浓度排放限值统一执行1000!

分类:
新闻中心
2019/08/02 17:30
浏览量:
【摘要】:
2018年12月3日,生态环境部对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修订稿(以下简称《新标准》)公开征求意见。

2018123日,生态环境部对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4554-93)修订稿(以下简称《新标准》)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最大的修订包括:

一 明确了《新标准》与行业排放标准的关系。对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在行业标准中已规定的,按行业标准执行,未规定的按《新标准》执行;

二 统一了区域执行标准,不再分级。

三 对8种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周界浓度限值更加严格;

四 臭气浓度排放限值不再根据高度的排气筒执行不同的标准,统一执行1000的标准;

五 加强了恶臭污染物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。

    相关企业将有1-2年的过渡期进行技术改造,以达到新标准的要求。